记者从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了解到,日前,以中国音像协会为代表的权利人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未经许可营业性播放卡拉OK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佛山市禅城区好乐迪娱乐城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费用共计172448.5元。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这是自2007年1月1日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开展以来,首次对未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歌厅提起的民事诉讼。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现已聘请上海专业律师事务所,准备以上海为重点,对好乐迪全国连锁店提起大规模民事诉讼。”